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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汽车怎么做账?

编辑:青岛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07-29

财税[2013]37号附件一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因此,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新购买摩托车、汽车、游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可不再区分是否自用,均可抵扣进项税额。

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发票面额及车辆购置税)

管理费用(保险)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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