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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计税项目需不需要专用发票?

编辑:青岛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2-13

简易计税方法,符合未禁止的应税行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如果没有税收政策明文禁止,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可以开具税率为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下一环节一般纳税人抵扣,并不影响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

(一)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简易征收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票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易征收项目

简易计税项目可以用待抵进项税吗?

是的,按简易办法征收的是不能抵扣当期进项税的,如购进项目是用于简易办法的那也不能抵扣。比如本月进项大于销项,但有简易办法征收的,那按简易办法征收的需要单独交税不能抵扣进项。简单说就是简单办法征收的单独交税不和当期销项和进项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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